法律分析:1、儿媳妇一般无权继承婆婆家的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2、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4)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