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员
推
优
“推优”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推优工作”也就是推荐优秀人才入党。“推优”工作是共青团的基础工作之一,就是团组织把共青团员中素质高、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分子推荐、吸收到党内。
推优标准
1
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支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并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党章小组,马列小组学习,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的政治追求,坚持以先进、正确言行影响同学,言行一致,思想成熟,观点正确。
3
明确青年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的奋斗目标,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奋发向上,积极投身社会,投身实践,原则上无违纪、不及格现象。
推优工作程序
REM工作EMBER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推优”后续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上级团组织应当在1个月内向基层团支部通报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