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省宣传部副部长是中国政府官员中的一种行政级别,属于副厅级。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部长对全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工作进行领导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方针、政策和重大活动安排等。2. 组织指导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创作等各方面工作。3.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推动新媒体融合发展。4. 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组织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等。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省份的宣传部副部长行政级别可能略有不同,但职责基本相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