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地户口上海退休细则的相关内容如下: 一、在上海缴纳满15年社保,年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证明相关手续,并且在指定银行办理养老账户,每个月按时发送养老金至该账户,就算人不在上海,养老金还是每个月会按时打到卡里。如果未缴纳满15年,上海社保可以转至当地社保,只可转出一定的百分比,按当地社保缴纳社保金,享受当地社保金额。 二、外地退休人员办理上海户口后每年不能像上海退休人员一样加一份养老金。加养老金是上海市对上海退休人员实行改革成果共享,适当补助。 三、但是,对知青、支内、支边的、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现在退休后又返上海户口的上海人。可能对此类人员有补助政策出台。四、开始登记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在单位里没有办理的,或失业、协保等无单位退休人员可以前去居委会办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