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下列人员可以办理失业证:1、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2、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3、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4、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