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薪资。如果补签劳动合同,对于维权要求支付双倍薪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单位在劳动者提请仲裁后,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是补签以前时间段的合同,公司疏忽没签合同,员工有权拒绝补签,申请仲裁,并主张双倍薪资。
用人单位在法定审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后又与劳动者补签了合同,而且合同的期限也往往会将前段未签合同期限予以覆盖,即构成所谓的“倒签劳动合同”,而“倒签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相悖,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是用人单位为规避二倍薪资的借口,“倒签劳动合同”应付二倍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章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