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在原籍所在村委开接收证明;
(2)然后到乡/镇的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
(3)凭准迁证到现户籍所在单位开具同意迁出证明;
(4)再到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5)最后到迁入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街道)和其他建制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流动人口总量超过本地户籍人口三分之一且城区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参照实行所在设区市城区的具体落户标准,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在设区市(除杭州市以外)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