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贷款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公司的资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还不返还的当事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