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加强对民办博物馆的专业指导和扶持。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办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办法,根据民办博物馆自愿办馆、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主管理的特点,通过法规、政策、标准、评估、督导等措施为博物馆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
第四条 国家制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博物馆体系。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
第六条 博物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法设立博物馆或者向博物馆提供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条 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
(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五)确保观众人身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
博物馆馆舍建设应当坚持新建馆舍和改造现有建筑相结合,鼓励利用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作为博物馆馆舍。新建、改建馆舍应当提高藏品展陈和保管面积占总面积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