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省邮电工程局)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
(2)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