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骨头医保报销吗?
答:换股骨头在医保报销的范围,但是,人工股骨头以及相关的骨水泥这些属于医疗材料,是自费的。
医保报销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换股骨头后注意事项:
卧床休息,为了防止股骨头脱出,患肢要保持外展中立位(脚几乎与床面垂直,且患肢与身体中线保持15-30度夹角),可以防旋鞋(用20cm的木板垂直钉在平底鞋跟上,以保证脚直立)或者两腿之间放一枕头(目的是防止患肢过中线)。一般一周内可行股四头肌等长收缩练习(直腿勾脚尖,坚持十秒后放松再勾,循序渐进)一周后由家人扶住开始练习在床边或座椅上起坐、坐直,之后练习床边站立。术后两周可由家人握其双手练习平步行走,并教会其扶双拐行走,开始患肢不负重到部分负重,4周后可完全负重,不扶任何辅助器独立行走,每日两次,走100-300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