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证的办理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有两种,即委托书公证和委托合同公证。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