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情况是可以的。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所以,只要没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