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一、新政公积金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1、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成都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身人士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吗
单身人士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公积金中心已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未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有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金额不低于购房价值规定的比例;
4、职业经济收入相对稳定,贷款偿还能力相应,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作为担保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条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已交付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