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缴费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根据上一年度统筹地区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数额由统计部门公布。一般来说,是以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下限,如果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低于这个数,就按照缴费基数下限计算;以统筹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上限,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超过这个数,就按照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各地上下限略有不同,具体数值需要参考各地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