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谓“限迁”,是指一些地方对于外省或者外市的二手机动车采取限制环保标准、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外地车辆大量流入本地市场。早在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俗称“国八条”),要求全国299个地级市除京津冀、江浙沪、长三角三大区域的15个城市外,其他各地不得制定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已实施限迁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但这一意见并未被重视,二手车解除限迁政策进展缓慢。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不遗余力地出台多项文件政策,力推各地加快二手车流通服务保障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7亿辆,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但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为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