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增加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 、 二等功 、 一等功 、 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对于同时荣立多次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的两项,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九十四条 平时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第九十五条 战时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士官,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三等功奖励或者3次嘉奖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衔(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第九十六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二级军士长以下士官(不得超过其岗位规定的最高编制军衔)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