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能,劳动法中规定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职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有:
(一)女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