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是按照合同金额计算应纳税款,购买印花税票并在合同上予以粘贴贴花。2、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样的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法律规定印花税的范围包括有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的收入。对财产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的税率,是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怎样的
《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第一条、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第二条、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1)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国税地(1988)30号)(2)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国税地(1988)30号)(3)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4)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5)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6)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7)关于对基建贷款中,先签订分合同,后签订总合同的贴花问题。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国税地(1988)30号)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是双方交吗
1、是的,财产租赁合同双方都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2、依据相关税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都要交纳印花税的,租赁合同是按合同金额各自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3、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
3.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4.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6.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7.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8.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