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丢了通常情况下还能理赔,丢失保险合同不影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因此只要事故发生在保险的有效期以内的,保险公司依然还能给予理赔。但是需注意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可能出现部分无法成功理赔的情况。可以,提供投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一般应先挂失。虽然保险公司保存有所有客户的保险合同副本(有些公司保留正本,保户所持的是副本),但从申请保险金的受益人来说,至少也要提供保险费收据。如果缴费是通过银行转帐的,则可以提供银行转帐成功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