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或直接用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入小程序。“已认证”用户可直接点“我要立案”。未认证用户先点“未认证”按钮,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退出小程序重新扫码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显示“已认证”后点“我要立案”。
2.弹出对话框点“审判立案”。(此处以审判立案为例,执行立案方法类似。)
3.弹出对话框点“不愿意”。(注意:此处“调解”是指“诉前委派调解”,而非“诉讼调解”,选择“接受”将跳转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之后提交的案件也不会进入法院网上立案系统,因此请选择“不愿意”。如希望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可另行向诉讼服务中心咨询。)
4.弹出页面点最下方“审判立案”。
5.弹出对话框点“为本人申请”。(此处以原告本人申请为例,为他人或公司申请方法类似。)
6.弹出页面滑动选择人民法院,点“民事一审”,点“下一步”。(此处以民事一审案件类型为例,其他案件类型方法类似。如需向其他法院申请网上立案,也可在此选择相应的法院。)
7.弹出页面点最下方“下一步”。
8.弹出页面点方框里的“+”上传材料,带红色星号*的是必填项,必须上传。(注意:因“诉状助手”功能不完善,提交后在法院端将显示乱码,因此请当事人自行准备起诉状拍照上传。)
9.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部分上传完成后,点页面最下方“下一步”。
10.弹出页面,点“待补全”将当事人信息补充完整,带红色星号*的是必填项。点“添加诉讼参与人”添加被告、第三人等相关当事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页面最下方“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