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的程序有什么,人民法院调解程序
法院调解的程序如下:
一、开始调解。开始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二、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一般采取哪些方式
人民法院一般采用的调解方式:
1.诉前调解;
2.立案调解;
3.庭前调解;
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
5.社会化调解;
6.开庭调解;
7.送达调解。
人民法院适用调解原则有哪些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原则要求:
1.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
在理解合法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处理自愿与合法的关系。调解必须当事人自愿,但当事人自愿的,不等于都合法。
第二,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与判决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法院调解不仅仅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同时,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合。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自由处分。
因此人民法院调解原则是按照合法原则调节的。
人民法院的调解可以在什么地方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调解案件时,当事人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协商。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公开调解。在法院调解中,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