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大病保险制度,其宗旨就是解决国民看病就医困难问题,减轻国民看病就医压力。为了扩大参保范围,实现全民参保,我国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医保。同时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居民医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的知识,
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新政策
前几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度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政策
(一)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全市自起统一建立和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职工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筹,统一筹资标准、统一支付政策、统一经办流程。保障对象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交费。保障范围为职工年度内使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定的特效药品(以下简称特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保障标准为起付标准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2万元)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二)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增为每人每年62元。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在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将居民年度内使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定的特药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单独补偿。保障标准为起付标准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4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
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特药经办管理服务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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