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当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超过二分之一。上市公司应当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