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纪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三)撤销党内职务;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四)留党察看;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五)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二、行政处分:
(一)警告;6个月解除
(二)记过;12个月解除
(三)记大过,18个月解除;
(四)降级;24个月解除
(五)撤职;24个月
(六)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