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作废的处理是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当事人仍要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随附义务。合同作废后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且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_x000D_
(一)债务已经履行;_x000D_
(二)债务相互抵销;_x000D_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_x000D_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_x000D_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_x000D_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_x000D_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