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自住,也可以用来出租,网上的房屋出租信息很多,租房人通过大量的信息进行筛选,找到合适的可以找房东签订合同,但是签租赁合同这一方面,有很多需要避免的问题,那么,两份租赁合同哪个有效?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两份租赁合同哪个有效
不能简单说哪个有效,需要看具体情况,虽然不是产权人,如果是产权人授权的人也是可以的。
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故在房产局做了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效力强。
如上所说的,两份由同等的效力,是要是双方达成协议的签字确认的都会受国家法律保护。 .
两份都有效,两份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一份,有经过房产局留案的,如果出现某些差池,可以直接去那里处理。第二份你自己手上都有房屋租赁合同了,如果出现某些差池,就算他把他的那张毁了,凭你手上的单据是可以控告对方的,只要你把相关证据单据保留好。
内容不一样没关系,主要是里面写得清不清楚,如果关系到自己的权利都有表明,都是有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房屋出租合同要有哪些内容
1、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2、双方当事人信息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就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
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
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5、租金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6、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8、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以免产生纠纷时不好处理。
三、租赁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
因此,企业与个人签订的租房合同,如用于住宿用途的,立合同的双方都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另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据此,上述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