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进入物业小区的这种行为并不算私闯民宅,因为私闯民宅必须是具体到某一位住户的家中,在没有经过安保人员的同意下只是进入到了小区,这根本谈不上私闯民宅。但物业公司有义务监管小区的安全问题,有些监管严格的小区不会任陌生人私自乱入的。一、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在房屋交付后,产权过户前,买方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在行使另外两项权利即收益权、处分权时,也应该尊重买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处分权,将房子一房二卖。
二、擅自入户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进屋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该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强调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其实,此处的居住权,也可以理解成为《民法典》中提到的使用权。另外,生活中还存在着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这些也都属于居住权的范畴。
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私权利。只要实施了非法闯入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房屋二手房未过户但已交首付,房东反悔不卖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高法对同类诉讼案例的司法解释,对于因房价售价上涨原因,卖房人反悔,而买房人坚决要求履行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卖房人拒不履行合同的,卖房人应将诉讼期间房屋上涨价款赔付给买房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法律依据:一、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前房主可以私自闯入吗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在房屋交付后,产权过户前,买方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所有权人在行使另外两项权利即收益权、处分权时,也应该尊重买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处分权,将房子一房二卖。
二、擅自入户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进屋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该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强调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不影响居住权。其实,此处的居住权,也可以理解成为《民法典》中提到的使用权。另外,生活中还存在着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种形式,这些也都属于居住权的范畴。
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宁权和其他相关私权利。只要实施了非法闯入行为,就会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房屋二手房未过户但已交首付,房东反悔不卖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高法对同类诉讼案例的司法解释,对于因房价售价上涨原因,卖房人反悔,而买房人坚决要求履行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卖房人拒不履行合同的,卖房人应将诉讼期间房屋上涨价款赔付给买房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