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拉黑不能超过几年
1、法院拉黑是指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2-5年可以删除。征信机构超过5年了可以删除。
3、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1、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诈骗案超过五年不能起诉;如果诈骗的数额巨大的,诈骗案超过十年不能起诉;如果诈骗的数额特别巨大的,则诈骗案超过二十年不能起诉。
2、诈骗罪超过多少年不能起诉,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而定,例如可能最高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后不再起诉。
3、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