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房日期之前3个月之内开发商会给各购房者发收房通知书,在这份资料上面业主能了解收房的相关信息,但是,收房通知书收到不去收房有什么后果?
收房通知书收到不去收房的后果,主要看双方的合同规定,一般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就得交违约金了。
如果真的有事过不去的话,可以先给售楼处打电话说明一下情况,再协调什么时候收房。
顾名思义,这是一份通知业主进行交房事宜的书面提醒。为了避免业主因时间不明、材料不齐,相关费用没有理清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故通知书的内容明确,也标注了开发商工作人员联系电话,方便业主就疑惑之处与之协商。
2、列出费用清单
交房通知书不仅起到了通知业主交房作用,也附上有关费用的清单,主要分为房款尾款和代收缴费用。代收缴费有煤气管道费、装修保证金、垃圾运费和处理费、物管费等等,有些国家规定有相关收费标准,有些具体看开发商规定。业主若对费用清单有疑问应及时与开发商联系或反映物价局,由物价局进行查询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可判一定处罚。
3、证明作用
交房通知书还有一项作用是证明作用,白纸黑字注明的内容可便于以后当业主与开发商产生费用等其他问题纠纷时的证据。
新房交房时要求开发商出示材料:五证另外还有一表也很重要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
4、《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
6、“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不管开发商约定了什么交楼条件,交楼时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定不要接收钥匙,直到开发商取得该表,才收楼,如果此项有问题并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