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董事会决议事项一票否决权就是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分别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有一票否决权,其本质是强调董事会决议必须经过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的一致同意,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