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
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一、想暂停对方探望孩子有什么条件
想暂停对方探望孩子的条件有:
从实践来看,探望权的暂停包括以下情况:
(一)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人身健康的考虑;
(二)探望权人未按协议或判决确定探望方式、时间、地点,严重影响子女的生活和学习;
(三)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
(四)探望权人的道德败坏、通奸、同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五)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六)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七)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教育制止的;
(八)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权。
二、离婚探望权中止条件是什么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