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刑法规定,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会计账簿遗失有什么法律责任
1、如丢失系故意隐匿或销毁,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如构成犯罪的,单位或相关人员将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规定是:
1、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民事赔偿责任:清算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债权人未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义务,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清偿债权;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计划,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
3、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