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的定性:债权人未经债务人许可取走债务人占有或者委托他人占有的财产是违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这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和操作问题应该根据情况来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增加给债权人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