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受理后提交的证据准备几份
需要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多少准备多少份证据,然后再准备一份给法院,也就是n1份。当事人提交书证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不了原件,那么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写证据目录吗?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时候,最好提交一份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包括序号、证据名称、数量、证据来源、证明目标、原件还是复印件和页数等。证据目录有利于当事人阐述,有关联证据的集中呈现,展示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整理证据目录时候,可以按照争议焦点整理,又可以按照时间的顺序整理,又可以按照证据规则进行整理。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是否出具收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出具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以及收到时间等,由法院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后,法院是否出具收据,主要看当地法院的做法,法律规定的是应当出具收据,而不是必须的强制性要求。
四、如何向法院提交证据?
1、在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送达时候,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需要根据举证通知书的期限内,提交证据。
2、当事人收集证据时候,发现无法调查收集证据时候,向法院书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若证据可能灭失的时候,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若证据不能按时提交,及时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将证据收集好,整理证据目录,到法院提交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一般需要遵循谁提出主张,谁就需要进行举证的原则,因此当事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以内,提交相应的证据给到法院,而证据的份数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多少来确定,同时在多加一份提交给法院。相应的,对于提交的证据,当事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