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关系产生的纠纷是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而因贷款纠纷申请仲裁的,就是属于合同仲裁。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2、依据《仲裁法》的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3、依据《仲裁法》的规定,贷款纠纷申请仲裁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借钱不还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借钱不还属于债务纠纷。具体而言,是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和处理,即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因为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借款、买卖合同形成的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取证去法院起诉解决。
用别人的名义贷款属于什么罪行
有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怎样区分
首先,贷款纠纷指的是因合法的贷款行为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而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刑法列举了几种情形:(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其主要区别在于,贷款诈骗罪是在贷款前主观上以恶意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了欺骗等虚假手段。
贷款偿还纠纷如何认定贷款展期
“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可知,认定是否构成贷款展期,应当以上述规定为准绳。
贷款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