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包方拒不结算工程款的,可采取以下措施:_x000D_
1、发包方以甲方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的,可将其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向法院起诉;_x000D_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可按质量或工期延误原因确定责任方,主张权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_x000D_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_x000D_
(一)双方协商确定;_x000D_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_x000D_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