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是,要约可以撤回,但是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到达对方;或者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要约撤回的条件
要约撤回的条件主要是要满足以下条件:要约撤回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同时,要约撤回还需要满足撤回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基本条件。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有: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如何撤回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撤回的方式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意思表示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规定电子合同要约如何撤回
用电子邮件形式订立合同时,如果符合要约撤销的条件,应当能够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撤销。通过EDI发出的要约,接收信息的电子计算机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自动进行处理,当即作出接受或拒绝的回复。这种情况下,要约几乎没有一个有效存在的期间,要约的撤销在EDI条件下似乎不大可能。电子合同的要约不能撤回。
要约应该怎样撤回
要约撤回的方式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不能撤回。法律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