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监察机关吗,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与权利。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査的案件,进行审査,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査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则由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监察机关吗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检察院抗诉程序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即人民检察院应当制作抗诉书。
2、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在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抗诉书的同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分别情况作出决定:(一)原判决、裁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原判决、裁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作出不抗诉决定;(三)符合本规则第八章规定的检察建议条件且确有必要的,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