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特点如下:
债务是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与物权不同,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工作。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不能与第三方对抗。
1、债权是财产请求权,不得限制债务人人身;
2、债权为相对权。债务主体双方只能具体。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内容相同的债权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建立,相互平等,在效力上没有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权,不得设定无期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