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立案标准: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处罚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这样处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摘自成立金动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括自设立商业银行 证表示易所 期售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