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您好 教师法修订没动静了的原因: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存在未明确教师转任公职的待遇保障、窄化了“有偿补课”的严重违法情况、未明确家长和媒体在尊师重教中应履行的义务等问题。鉴于此,议案建议,增加教师职称与公务员级别对等互通的规定,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与公务员的互通机制,保障教师在转任过程中的地位和待遇;修改关于“有偿补课”的相关内容。禁止教师违规补课,除了从提高教师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正向努力,也应在教师法中作出更严格更明确规定,建议修改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为“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一对一补课,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有偿补课的”。此外,议案认为,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家长作为与教师息息相关的利益群体也需负起相应责任,应从立法角度规范约束家长干预学校的行为,规范媒体报道内容,形成尊师重教氛围,建议在法律中增加规定:“为保障教师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家长和媒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家长不得干涉教师正常教育教学行为。(二)媒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对教师队伍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形成尊师重教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