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 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 (一)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其中ZL表示专利,第一、二位数字表示提交专利申请的年代,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类别,第四位以后为流水号和计算机校验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