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要特别注意下列问题;当事人一般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要约定地明确、清晰;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属于高利贷的范畴。
一、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高利息多少合法
根据法律最新规定,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间借贷利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借贷双方是否约定利息、约定利息多少,均应本着自愿原则完成。但如果约定利息过高,不仅导致债务人履约不能,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所以法律设置了利率保护上线。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因此受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民间借贷合同构成高利贷的,无效,无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