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证据、比较常用的证据有借条、欠条、收据、借款合同、借款保证合同或者银行转账凭证等。总的来说,以上证据都可以看作是借贷凭证。但实际操作中最保险的是借款合同加上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几项证据组合使用,更能全面的证明事实。二、保证人、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收据等字据中有多个借款人和保证人。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其中一部分人。三、合法有效性,确保借贷合同合法、真实。四、利息,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予以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如果借款人支付了,主张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主张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