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有:
1、必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不改变权利的内容。合同权利的有效存在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无效或者消灭的合同权利转让为目标的,转让合同无效;
2、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就合同权利的转让达成协议。转让合同权利是一种处分行为,因此转让人应当具有转让合同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转让或者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3、转让的合同权利必须具有转让和性。合同权利只有在转让前才能转让。禁止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权利、法律规定的合同权利转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转让合同权利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这些手续才能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