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职场生涯中,离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离职后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例如任职、受雇等)还被公司公开展示在了官方网站或其他平台上。这种情况下,违反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原则,需要寻求有效的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所有者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一定的控制权,并应当依法获得保护。出于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在离职后,公司不得未经许可公开展示个人信息。否则,将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对于遭受恶意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投诉或协商,希望对方立即撤下个人信息。如果无法得到够多的支持,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如果情况严重,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