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保与共同担保区别如下:
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共同担保是为两人以上的担保人提供同一债务的担保;
2、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共同担保的共同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担保责任,即每个担保人只对自己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