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单独或者与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共同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住房,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计算的住房贷款)实际发生的,应当按照年度贷款利息扣除以每月1000元为标准定额,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一次。根据夫妻双方约定,可由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夫妻婚前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由购房人按扣除标准的100%或婚后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和还贷凭证备查。
一、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子女接收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之出,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在学历期间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接收技能人员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
3、大病医疗,除掉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累计超过15000的部分并且在80000元内如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扣除标准每月1500,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没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非独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定额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的项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具体来讲是指:(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2)继续教育属于学历(学位)教育的,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属于职业资格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4)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不同,分别按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定额扣除。(5)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6)赡养老人是指被赡养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择一项抵扣,不能同时抵扣。另外,关于个税的其他详细内容,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等,都可以单独联系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