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看情况。如果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效;如果招投标完成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且不损害公平竞争的,不属于串通投标的,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